未成年犯罪收容教养拟改为矫治教育,具体信息如下: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为十二周岁】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什么是专门矫治教育,详情请看《未成年犯罪,少年管教所与专门矫治教育有什么区别?》
关于专门矫治教育主要信息:
1、此次《刑法》只是草案提出了专门矫治教育制度的发展方向,并未提及该制度如何落实。
2、专门管制教育的具体教育模式尚未修订,如需不需要限制青少年行为自由,多大程度限制?
3、将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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