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在乐山市夹江县竟有这样的父母,准备以12万元的价格将仅4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掉。近日,经夹江县法院审理,两被告人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判刑。
孩子是两人的亲生儿子。说到12万元的送养价格,孩子母亲杨某说,她是不想孩子跟着自己受苦,找个好人家,他们也放心。都说虎毒不食子,但这句话用在某些人的身上已经成了反面教材,看过电影《亲爱的》的人,可能对黄渤扮演的角色印象深刻。这个被人贩子拐走了儿子的中年汉子,为找儿子制作了一段寻子视频。他在里面举着寻人启事,慢慢说着儿子的样貌,渐渐红了眼眶。最后,他有些哽咽:“如果有人……买了我的儿子,请不要给他吃桃子,他对桃子过敏。”这才应该是传统意义上,丢失孩子的父亲形象。
如果说,孩子们被人贩子拐走,那尚有可能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那天;但倘若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掉,这辈子都不一定见得到父母了。因为父母一不会主动报案,二不会主动寻找。而一落入人贩子之手,照顾不周、营养不良,甚至意外死亡都有可能发生,想想都觉得可怜。
为何会有那么多的父母选择卖掉自己的孩子呢?
除了有些少年因为偷吃禁果不得已而卖掉孩子,有些女婴因为家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被卖掉之外,更多的父母卖孩子是因为钱。四川有一对夫妻,在3年内接连卖掉了自己的3个孩子,而且毫无留恋,他们的答案十分简单:“不想养,卖了还能换点钱。”完全悖离基本的人伦亲情,着实可怕。
不难发现,这些卖孩子的人,基本都生活在小城镇,或是外出打工者。他们受到了城市化过程中奢侈享受的蛊惑,然而自己的生存条件和上升空间决定了他们无法通过努力让自己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这是不是就是蚀化了人心,粉碎了亲情的原因?
最近《中国在梁庄》的作者梁鸿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四年后再看梁庄,我越来越悲观。”他说道,“每次回故乡都想哭一场”。故乡不再充满着小桥、流水、人家的乡愁,而是意味着精神上的压抑、物质上的攀比、乡人意识的落后、亲情的隔膜。乡村的凋敝与卖孩子之间到底有一种怎样的关联呢?我想,要真正解救那些被卖掉,以及将要被卖掉的孩子们,还得正视这一根源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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