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是数学命题的一种形式,它的解法仍保留着解答一般数学问题的思想和方法。但它毕竟有别于其他题型,因此它的解法又有其独特之处。现在,小编以单一选择题为例,将其一般解法介绍如下:
1.直接法。所谓直接法就是从所给的条件出发,推出某个结论成立,然后再把此结论与选择支进行一一对照,排除诱误项,以达到选出正确答案的目的。实质上,它是把选择题当作常规的计算题、证明题来解。这种方法适用的范围很广,从理论上讲,任何选择题的求解都可以运用,但以考查计算能力为目的的选择题尤其适用。
例:在整数0、1、 2、3、4、5、6、7、8、9中,质数的个数为x,偶数的个数为y,完全平方数的个数为z,则x+y+z等于()。
A:14; B:13; C:12; D:11; E:10.
分析:因为 2、3、5、7为质数,故x=4;0、2、4、6、8为偶数,故y=5;0、1、4、9为完全平方数,故z=4.
所以 x+y+z=13,故选B。
从理论上讲,运用直接法可以解答所有的选择题,然而人们从实践中不难发现,有的题目利用直接法来解答,不但费时,而且费劲,因此人们不得不另辟蹊径,探讨选择题的其他解法。
2.筛选法。它与直接法的最大区别在于不是直接、正面地解答选择题,而是利用题中的隐含条件,或已有的概念、性质、法则,对选择支中的诱误项进行逐个淘汰,最终达到选出正确答案的目的。因此筛选法也叫淘汰法,它完全适合解答单一选择题,特别解答以考查概念、性质为目的的选择题尤为适合。
例:两个三角形具备下列的()条件,可以证明它们一定全等:
(A)相似且周长相等;
(B)一边对应相等,且这边上的高也对应相等;
(C)三个角对应相等;
(D)两边且其中一边的对角对应相等。
分析:根据三角形全等的定理,可知满足条件C或D的两个三角形不一定全等,应被淘汰。满足条件B的两个三角形只能保证等积,而等积未必全等,也应被淘汰。故选A。
上面这个例子,是运用筛选法解答相当简单,但如果用直接法就难于下手了。
3.检验法。有的选择题,运用直接法比较麻烦,运用筛选法也有困难,但如果对选择支的答案一一进行检验,有时较方便,同样也可达到选出正确答案的目的,这种解法类似于解方程的验根,故称为检验法。
例: 一个凸多边形,除一个内角外,其余内角和是2570°,则这个内角是()。
(A)90°;(B)105°;(C)120°;(D)130°;(E)144°.
分析:由n边形的内角和公式(n-2)·1800,可知其和必为180°的倍数。用A检验,这时内角和为2660°,不是180°的倍数,被淘汰;同理,B、C也被淘汰,用D检验,这时内角和为2700°是180°的倍数,故选D。
4.特殊值法。有的选择题,条件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明显,或题目本身就很抽象,这就给解题带来了困难。如:
例: 当a<b<c, p="" x<y<z时,下面四个代数式的值最大的是()。<="">
(A)ax+by+cz; (B)ax+cy+ba;
(C)bx+ay+ca; (D)bx+cy+az.
本题若采用前面三种方法求解,也未必奏效,因此,我们就联想到“变抽象为具体”的原则,考虑能否根据题目所给的条件,用一些特殊值替代题目中抽象的字母,然后进行推演,从而选择出正确的答案。这种解法是以下述理由为依据的:凡选择支中正确的,在其特殊情况也一定正确。我们把这种解法,称为特殊值法。如上例可用此法求解,其过程如下:
取a=x=1,b=y=2,c=z=3,分别代入四个选择支计算,得:
A的值为14,B、C的值为13,D的值为11.故选A。
如果本题再加上一个选择支E以上答案都不对,那么这时还不能选取A,必须在证明A的正确性后,才能作出选择。
运用特殊值祛时,有时选取一组值进行检验验,未必就能找到答案,这时必须多选取几组值进行检验;遇到解答多重选择题时,有的还会出现正确答案被遗漏的现象,这些情况都必须加以注意。
5.分析法。有些选择题,我们可以根据结论的特点,通过分析,寻求出正确的答案,我们把这种解法叫做分析法。
6.观察法。有的选择题,我们可以借助图形进行观察,然后作出正确的判断、选择。这种解法叫做观察法。
以上就是初中数学选择题的六大基本解题方法,同学们都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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